转发丽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丽江市社会科学研究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扎实做好社会科学研究,推动丽江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决定在近期开展2016年度丽江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立足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鼓励支持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根据各自的专业和特长开展深入的研究,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为促进丽江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优秀的社科研究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开创建设丽江、发展丽江、繁荣丽江、保护丽江新局面,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社会科学应有的贡献。
二、申报对象
丽江市委党校、丽江市教育局、丽江师专、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丽江民族中专、丽江市东巴文化研究院、各社科研究会、协会、学会。
三、课题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申报课题确定10个课题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0.5—2万元。
四、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与研究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课题负责人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名。
2.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申报的课题。
3.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申报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申报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原则上不能设有子课题。
2.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本年度10月31日之前。
六、申报纪律要求
1.申报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从申报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申报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丽江市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获准立项,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丽江市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基金项目。
3.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申报获得立项,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七、具体事项安排
1.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经系部审核后报送科研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个人单独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1)《课题申请书》纸质文本2份;(2)《申请书》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发送到指定邮箱。
2.丽江市社科联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课题名单。
联系人:李继红
联系电话:5137966
电子邮箱:114615952@qq.com
附件:1.丽江市2016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方向(请到常用下载处下载)
2.丽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申请书(请到常用下载处下载)
科研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