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丽江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丽江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经科研处组织申报,2022年度我校被批准立项7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编号 |
负责人 |
经费
(万元) |
1 |
丽江少数民族节庆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
LJMZ202218 |
杨凤 |
1 |
2 |
基于丽江段茶马古道民族文化交流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研究 |
LJMZ202219 |
夏彪 |
1 |
3 |
从丽江民居客栈装饰符号看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
LJMZ202220 |
孙波莲 |
1 |
4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阶段意识培养的路径探究 |
LJMZ202221 |
扈国馨 |
1 |
5 |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融媒体传播研究 |
LJMZ202222 |
邵宇航 |
1 |
6 |
民族文化交融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以丽江古城为例 |
LJMZ202223 |
和洁静 |
1 |
7 |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我市宗教研究---以宁蒗县宗教为例 |
LJMZ202224 |
和丽 |
1 |
二、课题相关要求
(一)各课题组负责人须于2022年7月5日17:00前至科研处领取相关文件。
(二)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起始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起。
课题立项后负责人须每两个月向市民族宗教局书面报告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此项工作务请项目负责人重视,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至科研处统一审查后打包报送)。
(三)课题研究成果要求以丽江市民宗局具体要求为准,基本以综合研究报告、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四)课题经费到校后,经费支出科目、使用和报销必须遵照丽江市民宗局及学校财务相关规定管理。
(五)课题实行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是课题经费管理和课题研究过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责任,保证课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要加强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的督促和检查,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七)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课题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进行成果鉴定等,均应标注资助信息(中共丽江市委统战部、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丽江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丽统联发(2022)5号)
科研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