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
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请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三)申报项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五)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二、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紧紧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进民族领域重大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一)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阐释;
(二)有关构建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研究体系研究;
(三)树立和宣传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研究;
(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文献研究;
(五)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的嵌入研究;
(六)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
(七)新发展阶段各民族共同实现现代化研究;
(八)世界民族问题研究等。
上述后期资助成果主要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三、项目经费和研究周期
(一)经费资助额度:每项5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年。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表》(一式两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档Word格式)
(二)申报成果(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档Word格式),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对成果核心内容的阐述材料2份(主要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超过5000字,电子档Word格式)
(四)如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2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0月20日17:00点前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蓉
电话:0888-5137966
邮箱:ljwhlyxykyc@163.com
附件: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