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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

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请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三)申报项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五)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二、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紧紧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进民族领域重大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一)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阐释;

(二)有关构建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研究体系研究;

(三)树立和宣传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研究;

(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文献研究;

(五)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的嵌入研究;

(六)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

(七)新发展阶段各民族共同实现现代化研究;

(八)世界民族问题研究等。

上述后期资助成果主要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三、项目经费和研究周期

(一)经费资助额度:每项5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年。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表》(一式两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档Word格式)

(二)申报成果(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档Word格式),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对成果核心内容的阐述材料2份(主要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超过5000字,电子档Word格式)

(四)如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2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0月20日17:00点前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蓉

电话:0888-5137966

邮箱:ljwhlyxykyc@163.com


附件: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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