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云南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请我院教师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见附件2)及《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3),根据通知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7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由学院审核推荐并盖公章,1份原件6份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2.参评成果原件2份;
3.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1份;
4.上述三份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申报截止时间
请申报人于2016年6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05035598@qq.com。
联系人:王娓 电话:5137966
附件:1.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Upload/file/20160613/20160613120240_9184.pdf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Upload/file/20160613/20160613120254_1530.pdf
3.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Upload/file/20160613/20160613120333_0922.pdf
4.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Upload/file/20160613/20160613120342_8583.doc
5.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Upload/file/20160613/20160613120351_9682.xls
科研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