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人仔细研读《通知》《课题指南》,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时可使用指南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重新拟定题目(如自拟题目需标注所属指南选题的项目编号)。
(五)每个项目研究时限为3个月(自正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项目最终成果为1-2万字的研究报告。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本次限额申报30项,请各单位择优推荐报送。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2023年7月20日12:00点前将《项目课题申请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申请基本信息表》《项目〈课题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单位签字盖章的《课题汇总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各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0888-5137966
附件: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的通知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指南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基本信息表
4.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6.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