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馆自习室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读者用电方便和安全,提高师生读者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 在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图书馆自习室内可以免费充电使用手机和笔记本电脑。
2、 充电宝、暖手宝、电热器等电器设备禁止在图书馆自习室内充电、插电使用。
3、 严禁在图书馆自习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各种插线板。
4、 严禁将图书馆自习室电源拉到图书馆以外的地方使用。
5、 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图书馆配电房,不得乱动配电房设备。
6、 图书馆用电时间为正式开馆上班期间,其他时间不供电。
7、 图书馆自习室在维修期间禁止使用一切充电设备。
8、 用电必须服从图书馆服务员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者及造成用电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图书馆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