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院田径运动的发展,检查教学效果,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普及消防知识和提高掌握消防技能,特举行2014年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运动会田径及消防比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1月 21日—23日在学院田径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学生组
100米、200米、400米、1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跳绳、引体向上。
(二)女子学生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
(三)男子教师组
100米、200米、400米、1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跳绳。
(四)女子教师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跳绳。
(五)男女教师混合项目:拔河。
(六)师生混合项目:消防接力。
三、参赛人员
坚持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原则。凡报名参赛的师生员工,必须符合参赛的健康条件,身体条件属不宜参加运动者,均不得报名参加参赛,否则,后果自负。
四、参赛办法
(一)本次运动会学生报名工作以系为单位,按班级报名参赛,每个班级参赛人次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2%,每人限报2项,可兼接力;教职员工报名以系部为单位,每人限报2项,可兼接力。体育教师在单项比赛中所获得的名次不占用教师名次和奖品(单独发奖)。
(二)接力赛各系各专业每年级出一支队。
(三)拔河比赛每系(部)限出一支教职员工队(6男6女共12人,其中1男1女为自由候
补,每一局完成后课更换人员;保卫科与后勤组队;机关办公室组队)。
(四)消防接力每系限出一支队(3男2女,其中必须有一名教师参加),机关出一支队。(比赛办法见补充说明)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田赛:参赛人数超过30人举行分组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三)运动员所穿比赛鞋钉将按规则规定执行(跳高不准穿鞋钉参加比赛)。
(四)大众项目见补充说明。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单项录取名次
学生组每项取前八名,各项实际比赛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按实际参赛人数(队)递减一名录取,并颁发相应名次奖励。(第七、八名只计入团体总分)
教师组各项实际参赛人数(队)7人(队)以上取前六名。各项实际参加比赛人数(队)不足设奖数时,退位取名次。拔河比赛和消防接力比赛取前3名颁奖。(成绩不记入团体积分)
各单项前8名按9、7、6、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集体项目取前3名,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0分。径赛项目分组决赛时,若出现成绩相等,按规则有关条例处理。如名次并列,又无下一名次,所得分为平均计算。破院纪录加10分。如同一人在同一项目中多次破纪录、达等级,不重复计分。
(二)团体
学生组:按系合计团体总分,录取前3名给予奖金并颁发奖状(集体项目有:4×100米接力)。
混合赛组:消防接力名次积分将直接记入团体总分,不再另行合计。
若总分相等,以破院纪录项目多者名列前;若再相等,则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名列前,以次类推。
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后无论任何原因不参加比赛,以至未能从秩序册中除名(含不认真参加完比赛)者,则扣该单位团体总分10分,可扣至负分。若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该单位团体总分的计取资格。
七、奖励办法
凡获得单项、团体名次者,均给予奖励,在成绩公布30分钟内领奖,赛会结束仍未领
奖者,将奖品充公。凡破各层次纪录者,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团体:评选7队(开幕式评出6队、闭幕式1队);
个人:10人;
裁判员评选20人。(具体评选办法见补充说明)。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各系部报名务必于2014年11月 13日(星期四)24:00之前将报名单收齐,按系为单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liudejun214@163.com(文件名必须为该系部名称,并留下联系人电话,备份留底),另外还需交一份打印的报名单到体育教研室运动会编排组(联系人:刘老师,18487565597),过时作弃权处理。各系必须确定一名领队和一名教练,负责运动员的比赛事宜。须填写清楚,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单。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