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教学工作考评
(一)教师自评
1.自评表。教师本人依据《教师教学工作学期考评指标》如实、完整填写自评表,提供支撑材料,6月21日17:00之前交至赵秀媛老师处,由赵老师返还给教研室主任。
2.教师教学工作档案袋(简化版)。教师整理充实教学工作档案袋,6月24日15:00之前提交教研室主任;6月28日12:00之前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给赵秀媛老师。
(二)教研室初评
1.考评小组。各教研室成立学期教学工作3人考评小组,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审核本室教师的自评表及其支撑材料,考评小组名单6月24日12:00之前提交给赵秀媛老师,学院将统一公布。
2.审核自评表。考评小组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按照校、院、室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对自评分数不合理处,用红笔调整并标注理由。各教研室6月28日15:00前提交初评成绩及排名给赵秀媛老师。
(三)学院审核及公示
初定6月29日召开院务扩大会议,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参加,审核初评成绩:
1.教研室汇报本室教师初评成绩及排名,说明理由。
2.会议成员对教师教学工作初评成绩逐一进行审核,确定考评等级。
3.公示。
(四)教务处审查
(五)院长、书记、副书记及行政兼课人员(包括人文素质选修课)填写教师自评表,不占用文学院考评等级指标。
二、教研室及教研室负责人工作考评
(一)提交材料
各教研室6月21日17:00之前提交《教研室工作学期考评自评表》和相关支撑材料至赵秀媛老师处。
(二)教研室负责人量化考核
6月25日16:00-18:00期间,各教研室负责人在本室述职,教研室成员对其负责人进行量化考核。
(三)学院评议
初定6月29日召开院务会议,由学院领导结合述职与支撑材料情况对教研室及教研室负责人进行评议。
文学院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