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在近期举办“美丽旅院”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大赛暨“旅院十景”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赛以“美丽旅院”为主题,分设摄影(含“旅院十景”征集活动)和微电影两个参赛单元,选取表现校园春、夏、秋、冬四季风景,以校园室外风光和室内场景为主,将镜头对准校园最美的场景(校园风光、教学场景、学生活动等),展现学院的“景色之美、发展之美、和谐之美”。
二、参赛对象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全院师生
三、 主办单位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四、承办单位
艺术系党总支
五、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富有美术美感。
2、摄影作品:每位参赛者提交3-5幅不同拍摄点(可参考附件1)的摄影作品,须以“XX系XX(姓名).jpg”文件格式命名,文件不大于10M,每张图片需配备100字以内的word版本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中需对图片进行主题命名,符合宏观、概括、唯美的要求,突出“旅院十景”主题。
3、微电影:统一作品画质要求最低分辨率在720*576(标清作品)及以上,上传视频格式为avi,片长控制在5-10分钟。••••
六、提交作品事宜
1、征集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可以以个人或团队作为主体参赛,各系学生在各班辅导员处报名,填写报名表,各系团总支统一整理,并于5月31日(周五)以前上交至艺术系团总支办公室。
3、提交作品:各系学生作品统一上交至各班辅导员,由各系团总支按照作品提交要求统一整理,并于6月15日(周六)以前上交至艺术系团总支办公室(联系人:刘军,5139352,13708823727)。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励荣誉证书及奖金;
二等奖6名,奖励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等奖10名,奖励荣誉证书及奖金;
优秀奖20名,奖励荣誉证书及奖金。
微电影提名奖2名,奖励荣誉证书及奖金。
八、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有权作各种宣传使用,不另付稿酬。
2、作品如涉及版权、肖像权等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凡投稿参赛者均视同承认本赛事规定。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