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学院在辅导员之家举行“学习导师”见面会,学院领导,全体学习导师,各系系主任、党总支负责人(护理学系党支部书记),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见面会上,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崔文彬介绍了学习导师设立背景、报名及选聘情况,并鼓励有意向者抓紧最后几天报名时间积极报名。
学院常务副院长张云孙指出,学院设立学习导师,不仅是为教师的职称评审做铺垫,更重要的是为教师成长提供宝贵经验。他表示,传道解惑、立德树人是学习导师的根本职责,学习导师的“导”重在学生学业上的引导,“传道”重在“导”学生的政治观、人生观、价值观,而“解惑”就是微观细致的引导,他指出学习导师应在学生的学习课程、学习方法、个人成长、社会现状等方面多倾注心血,与学生建立起亦师亦友的关系。最后,他表示,学校因着学生才得以存在和发展,校方需以人才培养、尊生重教作为初心,并将其贯穿工作的始末。
接着,学院党委书记祁顺华为学习导师颁发了聘书。
学院李平院长表示,设立学习导师,有利于学院加强和改进育人及思想政治工作。现今,学院在思想政治系统构建上取得了新突破,在此基础上,学院设立学习导师,以进一步推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导师制的建立,对人才培养工作、学生的健康成长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他表示,学习导师应以指导学生学习为切入点,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学风建设。辅导员、学习导师应做好协调分工,发挥好各自作用,并做到相互理解、尊重、互相分担、依靠,拧成一股绳,合力做好学生工作。
最后,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崔文彬作总结发言,并提出了学习导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在工作中勤总结经验,为学院学生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希望。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教育部 43 号令)文件规定和《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文件(云人社发〔2017〕127 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院育人体系,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学风建设和对学生的学习指导,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在各教学系设立学生学习导师,并聘任潘晓婷等87名同志为2017-2018学年学生学习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