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类别、对象与日程
(一)竞赛类别
参加作品类别分为10大类:
1.软件应用与开发类。
包括以下小类:
(1)网站设计。
(2)数据库应用。
(3)虚拟实验平台。
说明: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 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个。
2.微课(课件制作)类。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片段。
(2)“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3)“Internet 应用”课程片段。
(4)“数据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5)中、小学数学及其它自然科学课程片段。
(6)汉语言文学(古汉语、唐诗宋词、散文等,1911 年前)课程片段。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优秀道德风尚等,1911 年前)
课程片段。
说明:
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 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 个.
3.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参赛主题:绿色世界)。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计算机游戏。
(4)交互媒体(含电子杂志)。
(5)DV 影片。
说明:
(1)数字媒体类分普通能与专业组进行竞赛。
专业组的划分见后面(“数字媒体类专业组”)所述。
(2)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个。
4.数字媒体设计类专业组(参赛主题:绿色世界)。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计算机游戏。
(4)交互媒体(含电子杂志)。
(5)DV 影片。
说明:
(1)数字媒体设计类作品分专业组与普及组进行竞赛。
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作者专业清单如下:
①教育学、教育技术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②广告学专业与广告设计方向。
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⑤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⑥工业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
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⑧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制专业。
⑨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专业。
⑩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
所列清单为截止本书出版时确定的专业,其它尚未列示的与数字媒体、视觉艺术与设计、影视等相关专业,亦应参加专业组竞赛。具体专业认定事宜,可咨询大赛组委会赛务委员会。
(2)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个。
5.数字媒体设计类微电影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
参赛主题为:
(1)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
(2)歌颂大好河山的诗词散文。
(3)优秀的传统道德风尚。
(4)先秦主要哲学流派(道/儒/墨/法)与汉语言文学。
(5)国画、汉字、汉字书法、年画、剪纸、音乐、戏剧、戏曲、曲艺。
说明:
(1)主题内容限在1911 年前。
(2)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个主题作品不多于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 个。
(3)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或专业组。
6.数字媒体设计类动漫游戏组
包括以下小类:
(1)动画。
(2)游戏与交互。
(3)数字平面。
(4)动漫衍生品(含数字、实体)。
说明:
(1)主题分为两种:
①企业命题,来源于企业现实需求,题目与具体要求见本章附录。
②自主选择:绿色世界。
(2)作品数限制:
①每校报名参加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4 个,其中自主命题与企业命题作品各不多于2 个。
②每校入围决赛每小类作品不多于2 个,其中自主命题与企业命题各不多于1 个。
③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 个。
7. 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民族文化元系组(参赛主题: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交互媒体设计(含电子杂志)。
说明:
(1)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个。
(2)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类普通组或专业组。
8.软件服务外包类。
包括以下小类:
(1)大数据分析。
(2)电子商务。
(3)人机交互应用。
(4)物联网应用。
(5)移动终端应用。
说明:
(1)作者自主命题。
(2)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个。
9.计算机音乐创作类普通组。
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都是自己原创的)。
(2)创编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可以是根据别人创作的歌曲主题或别人创作的其
他音乐的主题,如流行歌曲改编、变奏、重新编配、制作而成)。
(3)视频配乐类(为视频配乐的电子音乐。视频影像部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是与其
他人合作,音乐部分最好是自己原创,创编次之)。
说明:
(1)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
专业组的划分见后面(“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所述。
(2)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个。
10.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
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都是自己原创的)。
(2)创编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可以是根据别人创作的歌曲主题或别人创作的其
他音乐的主题,如流行歌曲改编、变奏、重新编配、制作而成)。
(3)视频配乐类(为视频配乐的电子音乐。视频影像部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是与其
他人合作,音乐部分最好是自己原创,创编次之)。
说明:
(1)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
参赛者由国家政府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含音乐或艺术系科)
在校作曲或电子音乐制作相关专业,诸如:
①电子音乐制作。
②电子音乐作曲。
③音乐制作。
④作曲。
⑤新媒体(流媒体)音乐。
⑥其他相关专业。
的学生划为专业组。
其他不拿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的参赛者均为普通组。
(2)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一名作者归属于上面所述专业,则作品应参加专
业组的竞赛。
(3)属于专业组的作品,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
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的竞赛。
(4)每校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2 个,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6个。
(二)参赛对象
1. 决赛当年所有在校本科与高职高专学生。
2. 主题为“ 绿色世界”的“数字媒体设计”类作品分为专业组与普通组进行竞赛。凡作者之一属于设计类、数字媒体类及其它相关专业者,其作品即参加专业组的竞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作品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学生专业清单参见“(四)数字媒体设计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专业清单”。
3. 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也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进行竞赛。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学生专业清单详见全国大赛官网发布的进一步信息。
4. “软件应用与开发类”、“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民族文化组)”、“软件与服务外包类”作品竞赛参赛对象不分专业。
(三)竞赛日程
2016年“汉柏杯”云南省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日程安排:
1. 2016年4月15日至5月10日在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网站(www.jsjds.org)指定的网址注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参赛作品和相关材料。
2.2016年5月11日—5月19日由专家组网上评选出获奖作品初选名单。
3.2016年6月4日—6月5日对初选获一、二等奖作品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现场决赛。(具体安排将届时通知各参赛队)
4.决赛结束后获奖作品在教育厅网站公示。推荐并获准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名单将进入全国决赛的日程和赛区,按全国大赛要求进行决赛。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需要经过国赛专家组再次审核后才能进入全国决赛。
(四)数字媒体设计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专业清单
以下所列清单为当前专业清单,该专业清单动态更新,最新的专业清单参见全国竞赛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数字媒体设计(“绿色世界”主题)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专业清单:
(1)教育学、教育技术专业
(2)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3)广告学专业与广告设计方向
(4)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6)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7)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
(8)工业设计专业
(9)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10)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制专业
(11)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专业
(12)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
其它尚未列示的与数字媒体、视觉艺术与设计、影视等相关专业,请咨询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确认。
二、组队、参赛报名与作品提交
(一)组队与领队
1.大赛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2.参赛名额限制
每个大类下设若干小类,每校在每个小类下可提交4件作品报名参赛(数字媒体设计大类下各小类普通组与专业组,每校均可提供4个作品报名参赛)。但在每个小类下每校入围决赛的作品数不超过2件(数字媒体设计大类下各小类普通组与专业组,每校入围决赛亦各不超过2件)。每个大类(组)下每校入围决赛作品数不超过4件。
3.每个参赛队均由同一所学校1至3名学生组成。软件服务外包、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组队要求为同校3-5名学生。每队可以配置1名指导教师。数字媒体设计类作品可配置1名计算机技术指导教师和1名艺术设计指导教师。
4.决赛期间,各校都必须把参赛队成员的安全放在首位。参加决赛现场时,每校参赛队必须由1名领队带领。领队可由指导教师(教练)兼任,也可以由年满18岁经学校发文正式任命的学生担任。
5.每校参赛队的领队对本校参赛人员在参赛期间的所有方面负全责。没有领队的参赛队不得参加决赛。
6.参赛院校应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负责预赛作品的组织、纪律监督以及内容审核等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并由该学校相关部门签发组队参加大赛报名的文件。
7.学生参赛费用原则上应由参赛学生所在学校承担。学校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赛工作,对指导教师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作品提交说明
1.参赛作品总体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时长限制:所有作品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互式作品应提供演示视频,时长亦不得超过10分钟。
(3)参加竞赛作品的版权由作品制作者和竞赛组委会共同所有。参加竞赛作品可以分别以作品制作者或组委会的名义发表,或以制作者与组委会的共同名义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