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员工:
2015年6月22日,永胜县程海镇宋官小学的老师因食用草乌,造成8人集体中毒,其中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通过此事件希望全院师生员工引起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必须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和做好学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学院食堂、住校老师及家属、学生严禁在学校内加工食用草乌、生附子、三分三、雪上一枝蒿等毒性药材和野生菌,谨防中毒事件发生。对私自加工食用毒性食物造成致人中毒等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学院总务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