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 号)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中秋节放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9 月 24 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9 月 25 日(星期二)全体教职工上班。
二、教学及相关工作安排
9 月 24 日(星期一)为法定假日,不上任何课程及晚自习。
(一)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到全体师生,并做好中秋节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掌握好师生请假外出动态。
(二)培训中心做好 2018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考试安排工作;有巡考、监考任务的教师及领导,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
三、图书馆开馆安排
中秋节假期期间,图书馆开放主馆一楼经济类书库、二楼文学类书库及副馆自习室,并安排值班领导及相应工作人员。图书馆开放时间为 8:30—12:30,14:30—21:30 (自习室 21:30 关门)。
四、假期值班安排与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中秋节值班安排,做好防火、防盗、防疫、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其中, 院办 、 保卫处 、 学生处 、 总务处 、 信息中心 、 培训中心 、 各 二级学院须安排一位带班领导电话值班(带班领导不能离开丽江),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值班当日 17:00 后,应向学院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2.各单位领导干部去向报备表、假期值班安排表(见附件),于 9 月 17 日(星期一)12:00 前报学院办公室(纸质版及电子版)。
3.每天安排一位院领导在学校值守。
4.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 24 小时开机。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3 日
中秋节期间食堂开放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9月24日南区第二学生食堂、北区第三学生食堂和清真食堂正常供应,其他食堂暂停供应。
二、9月25日所有食堂恢复正常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