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中秋节放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13日(中秋节)——9月15日(周末连休),共三天。
二、教学及相关工作安排
9月13日(星期五)为国家法定假日,学校停止各类教学活动。
各单位应及时将放假时间及相关安排通知到全体师生,各二级学院应做好中秋节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师生外出动态及返校情况。
三、图书馆开馆安排
放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主馆一楼经济类书库、二楼文学类书库及副馆自习室,并安排相应领导及工作人员值班。图书馆开放时间为8:30—12:30,14:30—21:30(自习室21:30关门)。
四、军训工作安排9月13日、14日,2019级新生军训工作按计划组织进行,所有涉训人员、保障人员不放假。9月14日军训总结及训练成果汇报,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五、假期值班安排与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中秋节假期值班安排,做好防火、防盗、防疫、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其中,院办、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一位带班领导电话值班(带班领导不能离开丽江),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
2.中秋节放假期间,学校安排校领导在校值班。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学生处全体成员、全体辅导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3.各单位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值班当日17:00前,应向学校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3.各单位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值班当日17:00前,应向学校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4.请各单位填写《2019年中秋节假期值班安排表》和《2019年中秋节假期各单位干部去向报备表》(见OA附件),于9月6日(星期五)12: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校办公室406室蒋立鸿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