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共7天。
二、相关工作安排
1.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2.9月29日(星期日)提前上10月4日(第五周星期五)的所有教学课程(不含晚自习);9月30日(星期一)所有教学课程正常进行(不含晚自习);10月12日(星期六)补上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一)的所有教学课程(含晚自习)。
3.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和内容,需要在期末考试前补上10月1日—3日(星期二至星期四)课程的教师,请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程序办理。
4.各单位应及时将放假时间及相关安排通知到全体师生,并切实做好国庆节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师生外出动态及返校情况。
三、图书馆开馆安排
放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主馆一楼经济类书库、二楼文学类书库及副馆自习室,并安排相应领导及工作人员值班。图书馆开放时间为8:30—12:30,14:30—21:30(自习室21:30关门)。
四、食堂供应安排
9月29日—30日所有食堂正常供应。
10月1日至7日,南区教工食堂、北区第三食堂二楼、第四食堂和清真食堂(风味小吃窗口)正常供应,其他食堂暂停供应。
10月8日(星期二)所有食堂恢复正常供应。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