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2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 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复杂严峻的形势和学校实际,现将 2022 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2 年 9 月 10 日(星期六)—9 月 12 日(星期一)放假,共 3 天。
二、疫情防控及校门进出要求
1. 根据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 《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 》 《云南省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事项技术指引(第二版) 》 、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丽江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学学生返校后前两周实行严格管理,, 学生及住校教职工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每日健康上报和活动轨迹追踪工作。
2. 倡导就地过节,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丽、不出省,确因需离丽的,按程序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未返校师生继续按照 8月 13 日下发的《欧洲杯下单平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及开学
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旅院发〔2022〕144 号)执行。
3. 住校的师生员工确需外出的,须分别履行审批程序,并于当日规定时间内返回校园。
4. 外出的师生员工应当遵守经报批的行程,严格遵守往返地、途径地以及路途中的疫情防控要求。收假后返丽人员需自觉主动完成“三天两检” (含“落地检” ) ,首次进校须持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核酸报告上传” ,积极配合门卫查验身份、可通行入校码、云南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佩戴口罩、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校。
三、假期值班值守要求
1. 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好校内师生员工中秋活动。
2.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中秋节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做好防疫、防灾、防盗等工作。同时,务必精准掌握本单位每位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返校前连续 7 天的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 凡发现涉疫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3. 假期间,校领导在校值班,全体中层干部、学工系统所有人员、值班人员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机。其中,校办、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值班当日 17:00 前,应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校办公室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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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