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放假安排
除有教学任务和在丽江开展实习需住校的学生外,其余学生完成期末考试即可离校,7月20日18:00前全部离校完毕,离校时需在大门口扫离校码。
(二)教工放假时间
行政人员和教师完成本学期工作、教学任务后,于7月21日18:00开始放假。
(三)大门管控要求
暑假期间,学校大门继续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要求;所有住校和进出校园的师生员工及家属小孩仍按现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学生园区和进出校园程序及管理规定。
(四)停止服务项目
暑假期间,图书馆闭馆,超市、快递点、理发室等停止服务。
(五)疫情防控要求
秋季学期开学安排
1.教职员工返校时间行政人员于8月24日返丽、返校,25日到岗上班。教师于8月31日返丽、返校,9月1日到校参加教学研讨、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后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返校时间由总务处安排通知。2.在校生返校时间按照教育部“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要求:2019级学生于9月3日8:00-20:00返校;2018级学生于9月4日8:00-20:00返校;2017级学生于9月5日8:00-20:00返校;9月5日、6日报到注册,9月7日开始上课。师生员工返校、学生入校入园仍按春季学期返校规定和程序执行。特别强调:学生返程前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于返程前3天内,通过“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端)的“返校登记”程序申报返校,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生成“返校二维码”,返校时在大门口核验准入。
(二)暂不返校人员
1.假期间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2.返校前14天有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3.返校前属疫情防控中/高风险人群。
2020级新生开学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通知强调,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国家、属地、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学校暑假、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措施,围绕“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安全”的目标,做好自我防护,合理安排暑期生活。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变化情况和上级指示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全体师生员工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