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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寒假探亲路费报销的通知
各教职工:
为做好2019年寒假教职工探亲路费的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 2019年4月26日。
二、报销程序
已获探亲审批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务管理系统”费用申报模块,完成探亲路费的申报。
附件: 2019年探亲报销操作流程/Upload/file/20190410/20190410102444_3920.docx
财务资产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