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云教高[2012]1号)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云教高[2015]17号)的要求,我院组织各教学系(部)开展了201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并上报省教育厅,现将省教育厅审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省级教学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学院负责,学院将适时组织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各系(部)及指导教师要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同时也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项目经费安排另行通知,项目经费使用方法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