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期间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5]367号)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我院质量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针对我院自2010年以来立项且未完成建设的质量工程项目(附件1)。根据自愿原则,对建设期满且已完成达到验收条件的质量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如未完成则需提请延期验收,并提出拟验收年份;建设期未满的,着重检查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本教学系承担的项目因故需更换负责人的须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书面上报学院,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二、检查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和总结,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4)、2015年立项的大创项目需填写《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见附件5),请教学系相关负责人对本系承担的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具体的指导、检查。
2、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认真填写《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6)。
三、时间要求
请于10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相关表格交至教务处。
四、其他
附件(电子版)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电子版):
1.《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10—2015年立项且未完成的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期(阶段性)检查报告书》
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验收(鉴定)申请书》
4.《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结题报告书》
5.《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6.《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处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