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县委、县政府委托,县政府同意,由静宁县人社局负责,为新疆克州阿合奇县面向静宁县招聘50名(男性50人,民族不限)便民警务站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伤残情况,身体条件能够承受24小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各类勤务职责。
4.族别不限,性别为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年龄在20-30周岁之间(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人员)。
5.学历为大专及以上,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不限学历)。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7日;
(二)报名地点:静宁县人社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北楼403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2017年新疆阿合奇县面向静宁县招聘便民警务站辅警报名及政审登记表》两份。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报名时,不限学历,须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2017年新疆阿合奇县面向静宁县招聘便民警务站辅警报名及政审登记表》两份,退伍军人还须持《退出现役证》。
四、体检及体能测试
(一)体检要求
由静宁县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组织开展体检工作。
(二)体能测试要求
体能测试科目由静宁县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进行测试。
五、聘用
阿合奇县对静宁县协助招聘相关材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真实有效无异议后,拟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拟聘用的辅警人员必须与阿合奇县公安局签订用人单位意向协议书。
2.本次招录50名便民警务站辅警无编制(参照事业单位干部工资标准执行)。
本科学历:月工资总额7100余元,
大专学历:月工资总额6700余元,
3.聘期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擅自离开招聘岗位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4.聘用人员需参加阿合奇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服从阿合奇县公安局管理。
5.50名便民警务站辅警食宿由阿合奇县提供。
七、相关事项
新疆阿合奇县咨询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908-5621265
静宁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933-252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