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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帮你给学费!

       为保证高校人才培养,国家出台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大学生不再因担心费用而导致学习成绩等各方面素质发展的不完全。

      现阶段我院可办理贷款政策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基本信贷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贷款性质  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担保,但需要提供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 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  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用途  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贴息  在校期间全额财政贴息,毕业当年起自行承担全额利息。
 宽限期  毕业后三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还款规则

      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三年12月20日为止。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首贷流程

       1.6月25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www.csls.cdb.com.cn

      2.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打印《申请表》。

      3.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

      4.在暑假期间(具体时间请于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5.开学期间持《受理证明》到高校进行回执录入。

 

续贷流程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续贷材料3.请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了解更多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www.csls.cdb.com.cn

财会学院奖助贷咨询、投诉电话:

0888-5157125

 

 财会学院团总支网宣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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