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寒假(17年假期)放假安排和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放假安排、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在校各年级学生,按照教务处安排,完成期末考试后即开始放假(园区1月15日封园)。其中,2013级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安排在本学期末的,完成答辩后方可离校。
(二)教职工1月15日上午参加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会议,13:00正式放假;中层及以上干部1月16日20:00正式放假。
二、开学时间
1.2014、2015、2016年级学生于2月24日前到校(园区2月22日开园),25日、26日注册,2月27日开始上课。
2.2013级学生返校时间,按旅院字【2016】209号文件规定执行(有清考科目的学生,于2017年6月8日返校;无清考科目的学生与2017年6月11日返校)。
3.行政人员:2017年2月23日上班,2月25日(周六)、26日(周日)正常上班。
4.专职教师:2017年2月23日返校报到。
5.假期中有特定工作的相关人员,按学院职能部门要求离校或提前返校。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及时通知学生的放假时间,并提前做好学生离校、假期、返校期间的相关教育工作。
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安全离校工作,对自己负责的学生离、返校时间登记清楚,并进行安全教育,假期与学生保持联系,遇有重大事情,及时请示报告处理。
假期无特殊情况,学生应全部离校。因特殊原因不能离校者,须经所在教学系批准,由学生处安排集中统一住宿,统一宿舍管理,并明确安排。
假期在校园勤工俭学的学生,由学生处负责;在丽江实习需在校住宿的学生,各系、部门要指定指导教师留丽江负责。安排学生留校参与某项工作的,由安排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安全管理全责。凡在校过年的学生,相应系、单位要做好慰问工作。
行政人员严格按照寒假值班表值班(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后勤与保卫处安排好值班,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及对留校师生的服务工作。做好留校过年人员慰问工作。
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检查本部门水、电、门窗及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以及重要文件资料等的整理存档工作。外语系、基础部、信科系、艺术系、酒店系的电脑等贵重物品要求寄存至实验中心统一保管,其他单位统一存放至本单位安全设施齐全配套的房间内,并贴好封条,以防被盗。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