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6]35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进修、访学。
二、资助名额:2名。
三、申报对象:年龄在45周岁(不含)以下与学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专职教师。
四、资助期限:教师进修资助不超过半年(含半年),访学资助不超过1年(含1年)。
五、进修、访学单位:与我省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的13所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六、资助金额:凡被录取到与我省签订教育合作协议的高校进修、访学的教师,由云南省教育厅资助全额学费,学院给予生活补助。
七、注意事项:申请进修、访学的教师应自行联系以上单位并被录取。
八、其他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处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2017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要求》。
联系人:杨深远
联系电话:0888-5133799
电子邮箱:47314012@qq.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20161109/20161109092606_2869.pdf
2.2017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要求/Upload/file/20161109/20161109092619_5072.docx
3.2017年申报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选派进修访学教师名单汇总表/Upload/file/20161109/20161109092629_0708.xls
4.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Upload/file/20161109/20161109092639_4470.doc
人事处 科研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