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在2019年9月16日至22日第22届推普周之际,文学院在2016级学生课程实训的基础上,决定举办朗诵、演讲比赛。
一
比赛时间
演讲:2019年10月18日晚7点
朗诵:2019年10月25日晚7点
二
活动主题
讲标准普通话、诵七十华诞
三
比赛地点
辅导员之家(阶梯一)
四比赛安排
朗诵比赛、演讲比赛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低年级三个年级的初赛、复赛。2016级学生直接参加决赛(由朗诵与演讲实训课老师负责组织选手参赛)。
朗诵比赛决赛每人比赛时间不超过3分钟。演讲比赛决赛每人比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
评分标准
(一)朗诵比赛
1. 情感丰富、演绎充分(25分)
2. 语言流畅、字音准确(20分)
3. 气息稳健、张弛有度(15分)
4. 停连恰当、节奏变化(10分)
5. 轻重到位、抑扬顿挫(10分)
6. 声音洪亮、调动共鸣(10分)
7. 仪表得体、精神饱满(10分)
(二)演讲比赛
1. 主题鲜明、富有新意(15分)
2. 结构清晰、富有条理(15分)
3. 联系实际、事例突出(15分)
4. 语言流畅、富有感情(15分)
5. 声音洪亮、吐字清晰(15分)
6. 手势丰富、举止自然(15分)
7. 仪表得体、精神饱满(10分)
说明:朗诵、演讲决赛必须脱稿,未脱稿者不参评一、二、三等奖;去年参赛的选手不允许使用去年朗诵与演讲的内容,否则不予评奖。
六奖项设置
朗诵、演讲比赛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至3名,三等奖3至5名,优秀奖若干。
说明:若去年在朗诵、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同学,且今年再次获得一等奖,不占用一等奖的获奖名额。
七报名时间
2016级参与朗诵与演讲实训课的班级,每班各推荐两名同学(朗诵组1名,演讲组1名)参赛,报名由朗诵与演讲实训老师负责组织。
2017、2018、2019级报名参赛的同学,请在各班生活委员处填写报名表,生活委员于2019年10月14日下午4点前发表至文学院生活部邮箱1872200852@qq.com。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文学院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