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一、学生答辩时三位老师须提问,并给出成绩,学生的答辩成绩可由三位老师的成绩加总平均后得出,也可由三位老师商议后得出,具体方式由小组自定。
二、答辩顺序由老师自行安排,答辩小组在每位学生答辩完后,将三份论文定稿当场返回给学生(无论是否需要修改)。论文材料档案袋(内含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评审表、论文修改稿、论文检测报告)由答辩小组组长统一保管(不返给学生),并在答辩结束或12月9日前交回至学院教务办公室201室。
三、学生拿到答辩返回的论文后,主动向指导老师说明修改意见,并结合答辩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和指导老师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修改、最后确定的论文须打印一份纸质版,于12月13日前自行到学院教务办公室201室补放定稿。
四、答辩结束后,答辩组须组织填写论文评审表中的答辩小组意见,内容包括答辩的各项得分、答辩成绩、答辩记录(此部分不用填写、不用签字)、答辩组组长评语、答辩小组成员签字。其中,答辩组组长评语部分,由组长或成员来写都可,但答辩组长签字必须有组长来签;答辩小组成员签字部分,答辩小组的老师都须要签字,包括答辩组长。
五、除评审表外,另有一份纸质版答辩成绩登记表,请答辩小组填写相关成绩、小组成员签后于12月9日前将表交至学院210室赵秀媛老师处。